作为一个对买房常识一无所知的购房小白,拜读网络上的买房攻略帖子,学习别人的买房经验是必须的,梳理清买房的流程也是必要的,买房程序究竟是怎么样的呢?如果需要贷款,也需要花时间去研究下买房办贷款流程,只有知道了这些程序办理起各种手续才会得心应手,不慌不忙。
管城区
郑东新区
高新区
中原区
二七区
经开区
金水区
中牟县
航空港区
惠济区
新郑市
上街
荥阳市
平原新区
郑州周边
新密市
巩义市
登封市
其他
不限
一室
二室
三室
四室
五室
五室以上
不限
刚需
养老
投资
名校周边
地铁周边
不限
6千以下
6千-1万
1万-1.5万
1.5万-2万
2万-3万
3万以上
热心网友   丨 发布于2020-04-20
网易房产讯2月19日晚,北京市住建委发布扩大存量房交易服务平台的通知,将之前在海淀区试点的存量房交易服务平台推广至11个区县,同时规定二手房通过房产中介交易的自有交易资金必须通过专门的监管账户划转,发布二手房房源必须事先经过多个步骤的核验,否则将受到处罚。
之前,北京市二手房交易服务平台在海淀区试点,并未对北京二手房市场形成太多的影响,但在目前楼市充满新政调控将出的猜测之时,北京市发布了《关于做好存量房交易服务平台扩大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表示将存量房交易服务平台试点范围扩大至西城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房山区、门头沟区、平谷区、怀柔区、延庆县、密云县及经济技术开发区11个区县,未涵盖的区县只有东城区、朝阳区、大兴区、通州区、顺义区5个。
《通知》中规定了一系列对二手房交易加强监管的办法,包含了交易资金监管、房源信息发布等多个方面。上述11个试点区县被要求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等10家银行中选择不少于4家银行承担本区域内的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各区县房屋行政主管部门要开设存量房自有交易资金监管账户。
《通知》规定,通过房地产中介交易二手房的,或买卖双方自行达销售易选择资金监管服务的,买卖双方应当与区县房屋行政主管部门签订《存量房自有交易资金划转协议》,通过存量房自有交易资金监管账户划转自有交易资金。
此外,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个人发布存量房房源信息时,应当附房源核验编号,未经核验的房源信息不得对外发布。对发布未经核验房源信息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人员要责令其限期改正,并记入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依法从严查处,暂停网签,并向社会公示。
上述规定将自4月1日起正式实施。
存量房交易服务平台工作规范:
一、房源核验申请、受理
房屋所有权人可自行或委托他人到房屋所在地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办事大厅申请核验,也可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在网上申请核验。申请核验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存量房房源核验申请表》;
(二)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房屋所有权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央产房、保障性住房还需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符合上市交易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五)委托办理的,还需提供《存量房核验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区县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办事大厅受理房源核验申请后,应向申请人出具《存量房房源核验受理回执》。
二、房源核验
区县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应依据房屋登记簿或权属档案记载的信息进行房源核验,核验应在受理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核验事项包括:确认房屋坐落、建筑面积、规划用途、房屋所有权证号和权利状况与房屋登记簿或权属档案记载的信息一致,且房屋无查封、异议登记等限制信息。
在房屋交易权属系统中无记录的房屋,房源核验时,区县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应先在房屋交易权属系统存量房录入模块补录该房源信息。存量房交易服务平台同步该房源信息后,完成房源核验。
三、房源核验结果告知
申请人可凭核验编号和验证码查询核验结果。核验通过的,申请人可凭受理回执到受理窗口领取《存量房房源核验信息表》;核验未通过的,应告知申请人相关情况。
四、房源信息发布
房屋所有权人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申请房源核验的,核验通过后,存量房交易服务平台自动发布房源信息;房屋所有权人自行申请房源核验的,应以书面方式确认是否通过存量房交易服务平台发布房源信息。房源信息发布期间,如核验房源完成网签或发生限制权利状况影响交易的,信息发布自动终止。
五、房源核验和房源发布撤销
房屋所有权人可自行或委托他人持以下材料,到房屋所在地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办事大厅申请撤销房源核验:
(一)《存量房房源核验撤销申请表》;
(二)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房屋所有权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办理撤销房源核验的,仅需提供《存量房房源核验撤销申请表》和《存量房房源核验撤销委托书》。
已完成房源核验的房屋,除转移登记(存量房买卖、已购公有住房买卖、已购经济适用房买卖)、异议登记、限制登记、抵押权注销登记外,如需办理其他房屋登记业务的,应先撤销房源核验。
六、提供自有交易资金监管服务
试点区县房屋行政主管部门为存量房买卖提供自有交易资金监管服务。
自有交易资金是指存量房交易当事人网上签订的存量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房屋买受人应当支付给出卖人除贷款外的全部资金。
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达销售易的,买卖双方应通过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开设的监管账户划转存量房自有交易资金;自行达销售易的,可协商选择是否通过监管账户划转自有交易资金。本文来源:网易房产 作者:房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