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对买房常识一无所知的购房小白,拜读网络上的买房攻略帖子,学习别人的买房经验是必须的,梳理清买房的流程也是必要的,买房程序究竟是怎么样的呢?如果需要贷款,也需要花时间去研究下买房办贷款流程,只有知道了这些程序办理起各种手续才会得心应手,不慌不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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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丨 发布于2020-04-20
如果你新交了一个朋友,不知道谈什么话题的时候,你可以跟他谈谈“房子”。因为时至*,今房子已经成为了全民主题,而这个主题可能会伴随着你未来的所有时间。而正是由于房子的重要性和特殊性,在交易和使用过程中消费者也常常遇到种种问题,但更多的时候处于不利位置的消费者表现出更多的是无奈。
不过,伴随着群众对维权意识的深化,大家对维护自己权利的意愿也是越来越强烈。于是房子,作为一种特殊的消费品,也越来越多的出现在维权的商品之列。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逐渐的时候,就让我们来谈谈消费者在购房过程中容易出现的权益纠纷,以及比较合理的处理方式。
如果谈谈近来的维权行为,应该就是引起了无数关注的杭州楼盘降价,导致的购房者打砸销售核心事件,当然笔者虽然可以理解购房者的这种心理,但这种维权方式肯定是不支持赞成的。下面来看看常见的一些问题吧。
常见问题一:房屋质量问题多 倍儿烦
太常见的问题了,收楼不满意占据的比例还是相当的高,因为这属于业主*切身的利益,所以站出来维权的也是大有人在。
而房屋的质量问题可以大致分为几个等级;1、房屋的主题结构质量不合格,这种问题比较严重,例如房屋主体倾斜,坍塌等等;2、严重影响正常的居住使用问题,入不能正常供水供电等等;3、其他一般质量问题。如房屋渗水、地面空鼓、墙皮脱落等。基本上出现的收房问题都属于上面三类,而针对上面的三类问题都有不同切更加合适的解决方式。
相关法规:根据《较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三条: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一)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由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问题直接关系到使用的安全性,而且修复不可能或成本过高,买受人一般可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二)对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形,法律容许购房者可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当然如果买受人认为要求卖房人进行修复,并承担由于修复造成的交付迟延责任或赔偿其他损失,更为合算时,也可选择要求修复。
(三)对于其他质量问题,由于未对居住使用造成严重影响,只能要求卖房人进行修复并赔偿损失,不能要求退房。当然对于不需要修复的质量缺陷,购房人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因存在质量缺陷而造成的房屋价值的贬值损失,可依法申请委托有关估价机构对房屋进行差值评估,以确定差值部分的损失。
笔者总结为:住不了可以要求退房,住得了可以要求对不满意的地方进行修复或者补偿。
常见问题二:规划不是你想变 你想变就能变
这类问题没有遇到还好,要是遇到了就问题大了,举个例子:当你买房子的时候,开发商告诉你这边是绿化,那边是高尔夫场,结果过了一两年,规划一变,绿化没有了,高尔夫场变停车场,严重的降低了居住质量;更加可怕的是房屋周围的垃圾焚烧厂等等隐藏规划作为恶梦般的存在。我们也经常可以看到这些业主进行维权。
而针对此类规划上的私自变更,这类情况必须有规划上的支持,也就是有相关的规划说明书或者图纸,能够证明业主当时买下这里是有规划的相关原因。只要有这类的证明就能保护业主的权力,如果开发商明知规划设计,却刻意作虚假宣传的话,那就涉嫌欺诈,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法律明确规定,以欺诈方法订立的合同,当事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并可要求对方赔偿相关的损失。
常见问题三:物业不给力 业主很无力
在笔者看来,业主与物业的相处要么就是和平共处,要么就是挥刀动土,其实一方面是交钱的业主,一方面是收钱管理的物业,只要物业能够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基本上就是和平共处的节奏,而只要是物业和业主的纠纷,基本上都是物业先做了一件让业主们都不能接受和忍受的事情,引起了业主的反抗。而这类问题常常比较细,而且涉及的人群可能是单户到多户,所以难以一一列举。在这笔者就罗列几条比较常见的案例,给大家了解一下。
1、物业随意在小区张贴广告;虽然大家都不抗拒广告,但是如果小区的公共部分导出贴上了广告,也会影响大家的心情,而广告张贴带来的*又被物业所获取,心中不满油然而生。
解决:对于这种小区物业擅自利用小区公共部分的类似事情,需要得到业主们或者业主大会的同意才行,物业没有独立权利,而获得的*也得归集体所有,主要用途作为小区的维修等公共资金。
2、每当物业做的事情不让业主满意的时候,业主就会采取拒交物业费来进行反抗,但这样做不仅不能解决问题,反而会激化两方的关系。
解决:所以遇到这种物业服务不到位的情况时,应该先保留相关的证据,物业费照交,然后向业主委员会投诉或者提起诉讼,因为即使交了物业费,如果真的胜诉后可以根据情况要求进行相应的赔偿。
3、物业费上涨也是经常出现的情况,到底能不能涨,凭什么涨也是一只困扰大家的一个问题。不过据笔者从市物价局房地产价格处了解到,目前,物业费的收取分两个类别:在普通住宅小区,物业费实行的是政府指导价;而在一等公寓、别墅等住宅区,以及商业地产中,实行的则是市场调节价,由物业公司和业主协商确定。也就是说再物业费的调节方面是有一定的范围的,不过都需要再调节的范围之内,如果超出了业主的接受范围,则可以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等待相关部门的确认。
总之记住一句话,物业费的上涨不是物业就能决定的。
房子是大家一辈子都在用的商品,如何保证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其中有许多要注意的地方,同样法律也会给予我们许多的指导和解决途径。希望各位都能正确处理这些问题,享受小区的那一份安静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