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对买房常识一无所知的购房小白,拜读网络上的买房攻略帖子,学习别人的买房经验是必须的,梳理清买房的流程也是必要的,买房程序究竟是怎么样的呢?如果需要贷款,也需要花时间去研究下买房办贷款流程,只有知道了这些程序办理起各种手续才会得心应手,不慌不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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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丨 发布于2020-04-20
长沙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怎么算?不同的情况提取的金额也是不同的,具体是怎样的?同时,长沙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有哪些?是如何审批的呢?小编将会在本文为您详细介绍。
长沙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长沙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操作规程
一、 职工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且未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二、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使用住房贷款的,其中贷款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其他情况的每年可以提取一次,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贷款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所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包括贷款本息及首付款) 。本办法实施之前已签订借款合同的,按照原提取政策执行。
三、 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六)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年提取总额不应高于年房租总额超出家庭年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部分。
四、 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七)、(八)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不受额度限制,每月可以提取一次。
五、 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二)、(三)、(四)、(九)、(十)、( 十一 ) 情形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六、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
七、除依照本办法第十一、十二条规定注销住房公积金帐户提取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较低应保留人民币10元。
二、长沙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2014年长沙住房公积金新规 提取条件有变化申请
(一)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者本市其他有效居留身份;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良好;
(三)没有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国家另有规定可延长的,按其规定执行,但较大不超过65岁);法定退休年龄一般女性55岁、男性60岁;
(四)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年以上,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连续逐月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年且所在单位不欠缴;
(五)本人没有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
(六)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其中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是指职工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建造、翻建住房的,须有规划、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大修住房的,须有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
职工已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还清前,其配偶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职工或其配偶存在以下信用不良情况之一的,原则上不准予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1.贷款当前存在未还本息或担保人代还记录;
2.近两年内存在贷款展期(延期)或以资抵债等记录;
3.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未还清的商业性住房贷款近24个月内存在连续未还本息超过6期记录;
4.有呆账或核销记录;
5.因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被起诉;
6.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累计逾期超过2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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