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对买房常识一无所知的购房小白,拜读网络上的买房攻略帖子,学习别人的买房经验是必须的,梳理清买房的流程也是必要的,买房程序究竟是怎么样的呢?如果需要贷款,也需要花时间去研究下买房办贷款流程,只有知道了这些程序办理起各种手续才会得心应手,不慌不忙。
管城区
郑东新区
高新区
中原区
二七区
经开区
金水区
中牟县
航空港区
惠济区
新郑市
上街
荥阳市
平原新区
郑州周边
新密市
巩义市
登封市
其他
不限
一室
二室
三室
四室
五室
五室以上
不限
刚需
养老
投资
名校周边
地铁周边
不限
6千以下
6千-1万
1万-1.5万
1.5万-2万
2万-3万
3万以上
热心网友   丨 发布于2020-04-23
住房问题一直是大家生活上不可忽视的一个重要问题。在我国更多的人购房意愿大于租房,因此租购难平等。因此需要推进租购并举这一目标的实现。租购并举意味着些什么呢?怎样才能实现租购并举呢?
春节过后,房产市场并没有如期的那么热,新房成交都没二手房成交比例高,房价也逐渐趋于稳定,甚至有城市出现回落状态。
购的一端,在一系列调控措施作用下,正在降温、退烧;租的一端,政策利好不断释放,正迎来新的契机。展望未来,要让住房回归居住本义、让房地产市场形成稳定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租购并举”无疑是十分关键而紧要的一环。
那么,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应如何建立?租赁市场该如何发展壮大?合理的购房需求又该如何满足呢?
为何要租购并举
“购”的一端过于火热,“租”的一端过于薄弱,长期“重售轻租”不利于市场的稳定健康
*早提出“租购并举”,并明确其为住房制度改革的主要方向,始自2015年底召开的*经济工作会议。而确定这一政策导向,针对的正是长期以来我国房地产市场“重售轻租”的现实——
“购”的一端过于火热。
前些年,一线城市和部分热点二线城市出现房价过快上涨现象,房价收入比越来越高。对部分中低收入群体尤其是新市民而言,高房价难以企及,购房的梦想越来越难实现。
房价过快上涨的背后,既有供给不足、投机*者炒作等市场内部原因,也有经济快速增长、城市化加速、人口加快集聚、流动性过剩等外部原因,但*根本的,仍是供求关系的紧张——大城市有限的土地与住房资源难以承载加速增长的人口。若无外力相助,矛盾很可能愈发凸显——资源越紧张,人们就越买;买家越多,房价也就抬得越高。于是,楼市一热,就不得不喝“猛药”、踩“急刹车”。
“租”的一端过于薄弱。
“在我国住房供应体系中,租赁市场是一个明显的短板。”在国务院发展研究*市场研究所研究员任兴洲看来,短板表现在多个方面:供应量短缺,尤其是在一些人口集中涌入的大中城市,租赁住房供应显著不足;质量不佳,市场租赁房源“老龄化”,不适应市场需求;经济主体分散化,多以个人业主出租为主,缺乏规模化、集中化的机构经营者;租赁关系不稳定,市场秩序不规范,缺乏成熟的契约精神和法律规则约束,随意撵租客、提租金的行为比较普遍;支持租赁市场发展的政策体系也不够健全。在此情况下,租赁住房这一国际上解决居民住房需求的普遍而重要的方式,在我国往往成了“过渡”“无奈”和“较后的选项”。
“有钱就买,没钱才租”“买房的都赚钱了,没买的早晚吃大亏”“能买房绝不租房”……这几乎成为一些大中城市居民的基本共识。任兴洲认为,近年来由于一些城市房价高涨,购房家庭获得很大*,这种“财富效应”引发了更大程度的购房热,加之租赁住房供给缺乏、体验不佳的情况普遍存在,导致城镇居民家庭更多地通过购买住房来解决居住问题,加剧了市场供求失衡,促使房价进一步上涨。
在加强和完善房地产调控、遏制投机性需求的同时,强化租购并举、推进租赁市场发展,满足居民多层次的居住需求,无疑有利于稳定消费者预期,进而也有利于住房市场的稳定。
强调健全租赁市场,并非为了打压人们正常的购房需求。“其首要目的,是消除对住房租赁消费的制度性歧视,给居民提供一个可以自由选择租房还是买房的市场环境,并借此补齐租赁市场发展滞后的短板。”清华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刘洪玉表示。
武汉市人民政府日前通过的《2018年建立租购并举住房制度实施方案》提出,今年将通过新建、改建、配建、长租等多种渠道筹集租赁住房不少于3万套(间),约100万平方米;扶持发展不少于5家、运营管理租赁住房5000套(间)以上规模的住房租赁企业;组织开展至少1个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项目试点;完善住房销售管理办法,实行差别化调控政策,健全房地产市场发展长效管理机制。
2018年,武汉将通过多种渠道有效增加租赁住房供应。6月底前,武汉将组织市属国有企业开展闲置房源清理。9月底前,制订出租赁住房用地供应计划,组织各*城区申报、落实至少1个租赁住房新建或者配建项目,完成土地挂牌工作;同时,启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项目试点,完成试点项目立项、规划、用地、建设等环节批准程序和项目拆迁安置等工作。11月底前,督促高标准建设长江青年城、青年苑住房开发项目,规范发展“商改租”和“N+1”(租赁住房空间利用)改造,并探索利用“城中村”改造产业用地建设租赁住房。
此外,武汉将于2018年11月底之前,落实住房租赁试点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对“商改租”等住房租赁试点项目按照民用标准收取水、电、气费等相关费用,减轻住房租赁企业负担,并协调相关金融机构,为住房租赁企业提供金融支持。同时,在9月底前,建立住房租赁企业“红黑榜”,扶持一批诚信守法、服务规范的住房租赁企业。(文章来源:财经网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