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对买房常识一无所知的购房小白,拜读网络上的买房攻略帖子,学习别人的买房经验是必须的,梳理清买房的流程也是必要的,买房程序究竟是怎么样的呢?如果需要贷款,也需要花时间去研究下买房办贷款流程,只有知道了这些程序办理起各种手续才会得心应手,不慌不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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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千以下
6千-1万
1万-1.5万
1.5万-2万
2万-3万
3万以上
热心网友   丨 发布于2020-04-21
[摘要] 新房交易税费主要包含契税、房屋装修基金、物业管理费、权属登记费、交易手续费用等。二手房交易税费是指在二手房交易中,税务部门向卖方征收交易所产生的差价获得的收入。主要包括营业税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契税,交易手续费
非住宅类缴税
案例3 张先生2008年10月1日购买武汉市区 商铺 一间,建筑面积50㎡,购买单价8000元/㎡,未能取得合法有效凭证。2011年9月1日将此商铺出售给李女士,售价12000元/㎡。分析2011年9月1日。房屋买卖双方各需缴纳多少税款。(不考虑交易过程中的其他手续费)
买房360答:
买方李女士应纳税款:
契税
李女士购买商铺属于非住宅,应当按照实际税率缴纳契税。
应纳契税=12000×50×4%=24000元
印花税
应纳印花税=12000×50×0.05%=300元
买方李女士共计应纳税款24300元
卖方张先生应纳税款
营业税及附加
由于张先生未能取得合法有效凭证,因此,张先生在这次转让中应缴纳的营业税及附加:应缴营业税及附加=12000×50×5.8%=34800元
个人所得税
张先生2008年10月1日购买住房,2011年9月1日即出售,未能提供完整、准确的原始凭证,按3%税率核定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款=12000×50×3%=18000元
印花税
应纳印花税=12000×50×0.05%=300元
土地 增值税
张先生未能提供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因此土地增值税以5%的税率核定征收。
应纳土地增值税=12000×50×5%=30000元
因此,卖方张先生共计应纳税款34800+300+18000+30000=83100元。
买卖双方共缴纳:24300+83100=107400元
个人转让非住宅“先税后证”
从2011年3月起,在武汉如果卖出非住宅,将面临高额税费。个人转让非住宅严格执行“先税后证”,必须缴纳5%土地增值税和3%个人所得税,否则不能办理过户。
所谓“先税后证”是指纳税人在 房产 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权属转移登记手续时,必须依法缴纳土地增值税或出具免税证明,房产管理部门方可办理权属转移登记手续。
据悉,武汉市现行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为:普通住宅预征率1.5%,非普通住宅预征率3%,非住宅类 房地产 预征率5%。
个人转让非住宅收3%个人所得税
据规定,对个人转让非住宅能够提供合法、完整、准确的有关凭证,能够正确计算应纳税额的,采取查账征收,依应纳税所得额的20%计征个人所得税。对个人未能提供合法、完整、准确的有关凭证,不能正确计算应纳税额的,统一按计税价格的3%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无偿受赠房屋(含住宅和非住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对属于不征税范围的赠与人、受赠人办理相关手续后,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少有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武汉购买或转让非住房交易税费一览表
税种 | 合同签订时间 | 税率 | 范围 | 条件 |
契税 | 4% | |||
营业税及附加 | 5.80% | |||
土地增值税 | 2011年3月1日 | 1.5%、3%、5% | 全 市 | 个人转让非住宅、单位转让住宅和非住宅 |
土地*金 | 划拨土地 | 土地等级 | 全 市 | |
交易印花税 | 2008年11月1日起 | 0.05% | 全 市 | 个人购买或转让住房暂免征 |
交易手续费 | 2008年11月1日起 | 11元/平方米 | 全 市 |
[摘要] 新房交易税费主要包含契税、房屋装修基金、物业管理费、权属登记费、交易手续费用等。二手房交易税费是指在二手房交易中,税务部门向卖方征收交易所产生的差价获得的收入。主要包括营业税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契税,交易手续费
案例2: 李小姐问,我现在手上有一套房90平,50万买的。已经买了三年,因为位置不好,户型偏小,离工作单位偏远,决定以70万出让袁先生(头次购买),想请教一下一共要交多少税?
买房360答: 依据现行武汉个人购买及转让住宅交易税费规定。买卖双方在二手房交易中需要缴纳的税种:
卖方需要交纳的税费:
A、营业税和附加。全额征收营业税和附加为70万×5.8%=40600元。B、登记费:80元。C、个人所得税。该房购买年限未超过了5年,卖房人惟一的生活用房,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交纳金额为:(20万-80-40600)×20%=31864元。D: 土地 增值税:目前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买方需要交纳的税费:
A、契税。该房为9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房,购房人是头次购买,契税按1%收取。即70万×1%=7000元。B、印花税:目前个人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C、登记费:80元。D:手续费减半征收:住宅收取标准为5元/平方米,即90×5÷2=225元。
其中卖方需要交纳72544元,买方需要交纳7305元,所有税费共计79849元。
二手房过户营业税及附加分为3种情况
按照近日2010年的规定(时间界定为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登记时间,下同)。
①对外销售个人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的,全额征收营业税
②对外销售个人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的,差额征收营业税。
③ 对外销售个人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个人所得税计算分为两种方式
①查账征收计算方法为:( 评估 价格- 房产 原值-税金-合理费用)×20%
②核定征收计算方法为:评 估价 格×1%
自2010年10月1日起,转让个人自用5年且是家庭少有生活用房的免征个人所得税。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重新购房者,不再享受个税减免优惠。
对个人转让住宅能够提供合法、完整、准确的有关凭证,能够正确计算应纳税额的,采取查帐征收,依应纳税所得额的20%计征个人所得税;对个人未能提供合法、完整、准确的有关凭证,不能正确计算应纳税额的,统一按计税价格的1%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武汉个人购买或转让住房交易税费一览表(二)
税种 合同签订时间 税率 范围 条件 备注
营业税及附加 2008年11月1日起 5.80% 全 市 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 时间界定为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登记时间
全额征收营业税
个人将购买超过2年(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
个人将购买超过2年(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2010年1月1日起 5.80% 全 市 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
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差额征收营业税
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个人所得税 2008年11月1日起 20%、1% 全 市 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含5年)且是家庭少有住房的所得,暂不负担 时间界定为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登记时间
土地*金 划拨土地 土地等级 全 市
交易印花税 2008年11月1日起 0.05% 全 市 个人购买或转让住房暂免征
交易手续费 2008年11月1日起 5元/平方米 全 市 个人头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普通住房暂减半征收
维修资金 2008年11月1日以前 2% 全 市 住宅
1% 非住宅
2008年11月1日起 49元/平方米 砖混结构住宅
55元/平方米 无电梯框架结构住宅
61元/平方米 有电梯14层以下(含14层)框架结构住宅
73元/平方米 有电梯15层以上(含15层)框架结构住宅
[摘要] 新房交易税费主要包含契税、房屋装修基金、物业管理费、权属登记费、交易手续费用等。二手房交易税费是指在二手房交易中,税务部门向卖方征收交易所产生的差价获得的收入。主要包括营业税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契税,交易手续费
非住宅类缴税
案例3 张先生2008年10月1日购买武汉市区 商铺 一间,建筑面积50㎡,购买单价8000元/㎡,未能取得合法有效凭证。2011年9月1日将此商铺出售给李女士,售价12000元/㎡。分析2011年9月1日。房屋买卖双方各需缴纳多少税款。(不考虑交易过程中的其他手续费)
买房360答:
买方李女士应纳税款:
契税
李女士购买商铺属于非住宅,应当按照实际税率缴纳契税。
应纳契税=12000×50×4%=24000元
印花税
应纳印花税=12000×50×0.05%=300元
买方李女士共计应纳税款24300元
卖方张先生应纳税款
营业税及附加
由于张先生未能取得合法有效凭证,因此,张先生在这次转让中应缴纳的营业税及附加:应缴营业税及附加=12000×50×5.8%=34800元
个人所得税
张先生2008年10月1日购买住房,2011年9月1日即出售,未能提供完整、准确的原始凭证,按3%税率核定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款=12000×50×3%=18000元
印花税
应纳印花税=12000×50×0.05%=300元
土地 增值税
张先生未能提供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因此土地增值税以5%的税率核定征收。
应纳土地增值税=12000×50×5%=30000元
因此,卖方张先生共计应纳税款34800+300+18000+30000=83100元。
买卖双方共缴纳:24300+83100=107400元
个人转让非住宅“先税后证”
从2011年3月起,在武汉如果卖出非住宅,将面临高额税费。个人转让非住宅严格执行“先税后证”,必须缴纳5%土地增值税和3%个人所得税,否则不能办理过户。
所谓“先税后证”是指纳税人在 房产 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权属转移登记手续时,必须依法缴纳土地增值税或出具免税证明,房产管理部门方可办理权属转移登记手续。
据悉,武汉市现行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为:普通住宅预征率1.5%,非普通住宅预征率3%,非住宅类 房地产 预征率5%。
个人转让非住宅收3%个人所得税
据规定,对个人转让非住宅能够提供合法、完整、准确的有关凭证,能够正确计算应纳税额的,采取查账征收,依应纳税所得额的20%计征个人所得税。对个人未能提供合法、完整、准确的有关凭证,不能正确计算应纳税额的,统一按计税价格的3%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无偿受赠房屋(含住宅和非住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对属于不征税范围的赠与人、受赠人办理相关手续后,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少有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武汉购买或转让非住房交易税费一览表
税种 | 合同签订时间 | 税率 | 范围 | 条件 |
契税 | 4% | |||
营业税及附加 | 5.80% | |||
土地增值税 | 2011年3月1日 | 1.5%、3%、5% | 全 市 | 个人转让非住宅、单位转让住宅和非住宅 |
土地*金 | 划拨土地 | 土地等级 | 全 市 | |
交易印花税 | 2008年11月1日起 | 0.05% | 全 市 | 个人购买或转让住房暂免征 |
交易手续费 | 2008年11月1日起 | 11元/平方米 | 全 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