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对买房常识一无所知的购房小白,拜读网络上的买房攻略帖子,学习别人的买房经验是必须的,梳理清买房的流程也是必要的,买房程序究竟是怎么样的呢?如果需要贷款,也需要花时间去研究下买房办贷款流程,只有知道了这些程序办理起各种手续才会得心应手,不慌不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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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丨 发布于2020-04-21
[摘要]新“国五条”在烟台的威力超出了许多人的想象,从3月4日颁布以来,一个多星期以来,市房产交易核心每天都挤满了办理业务的市民。其中有不少是源于对新国五条的错误解读造成的恐慌。
“国五条”在烟台的威力超出了许多人的想象,从3月4日颁布以来,一个多星期以来,市房产交易核心每天都挤满了办理业务的市民。其中有不少是源于对新国五条的错误解读造成的恐慌。12日下午,烟台地税部门和房产交易核心对“国五条”进行了详细解读,希望市民不要因为恐慌心理,着急办理二手房相关业务,建议市民理性买卖房屋。
房产核心业务量8天增5倍增加窗口延时办公服务市民市房产交易核心主任张力辉这样形容火爆的场面:“每天都会看到市民涌进交易核心的场面。”自3月4日新“国五条”颁布的头个工作日开始,房产交易核心就开始了忙碌的日子,还曾一度将叫号机“累坏”,工作量是以往的4-5倍。从一组数字我们可以看出来:3月4日以后,每天前来咨询的市民有300多人次,以往只有50人次左右;3月4日以后每天品均受理登记二手房交易有效材料80户左右,以往在30户左右,至于每天进出交易核心的市民,更是不计其数。
房产交易核心和地税窗口也出台了措施,应对市民扎堆办业务的情况,“核心主任每天调度,所有科室负责人一线解答市民咨询、维持秩序、帮助叫号。”市房产交易核心副主任姜宝华介绍,收件窗口延时服务,每天早上8:15所有的窗口都上岗,比原先提前15分钟,而且只要有市民办理业务就不准下班,有几天甚至加班到晚上8点。另外,收件窗口由原来的11个窗口增加到13个窗口,纳税窗口也有所增加,每天从科室抽调一人负责叫号咨询服务,每天下班前窗口负责人都要将特殊情况汇总整理,以便及时应对。
“我们的契税窗口压力更大。”市地税局税管一科科长张丽君说,白天要办理市民业务,晚上还要加班整理商品房资料,有些市民因为排队拥挤引发纠纷,窗口工作人员还要维持秩序,承受不少埋怨和委屈。
部分中介曲解政策鼓动市民买卖房屋
“办理业务前先拨打12366咨询”、“契税依然按照3%执行”,房产交易核心内,这样的提示随处可见,但似乎并没有让市民的热情降温。“我的房子还有4个月到五年,谁知道这期间会不会执行新政策啊,听说新政策五年后还得交税,还是赶紧卖了吧。”交易核心内,一位排队的市民告诉记者。
为了促成市民买卖房屋,不少中介公司曲解个税新政,引起市民心理恐慌。“我去中介公司,工作人员都劝我赶紧卖吧,再不卖税就更多了,还拿出签约的记录给我看,说有很多人都卖了。”市民张先生告诉记者。
房产交易核心主任张力辉告诉记者:“许多市民对个税新政并不了解,看别人扎堆卖房,然后中介再一鼓动,就沉不住气了。”其实从这几天办理业务的情况来看,烟台市民还是改善型住房较多,没有炒房现象,建议烟台市民先不要恐慌,认真解读政策。
税务部门解读政策二手房交易税费其实没变
一、契税仍然维持在3%
2013年1月份山东省政府出台258号文,修改契税,由原来的3%改为3%-5%,这样以来,很多市民担心契税征收额度提高。那么现在契税按照什么政策执行呢?
市地税局税管一科科长张丽君:3月2日,山东省财税部门联合发出通知,自4月1日起山东省契税暂执行3%的税率。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为家庭少有住房的,所购普通商品住宅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契税按照1%执行;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到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的,且该住房为家庭少有住房的,实际税率为1.5%;所购住宅户型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契税税率按照3%征收。购买非普通住房、二套及以上住房,以及商业*性房产(商铺、办公写字楼、商务公寓等),均按照3%的税率征税。
二、个人所得税按原政策执行
3月1日公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依法严格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个人所得税”,正式由于此条规定,引起了房产交易核心的持续火爆。那么这条规定与以往有何不同,什么时候实施呢?
市地税局税管二科科长刘伟:新国五条只是重申了个人转让自有住房个人所得税使用20%的税率政策,并不是出台新的税收政策。根据国税法发2006年108号文和鲁财税2006年32号文规定,纳税人能提供房屋原值凭证的,按转让所得的20%缴纳个税,如不能提供房屋原值凭证的,按转让收入的1%缴纳个税。
三、新“国五条”规定,五年后依然享受优惠政策
在急着办理业务的市民中,也有不少是房子是5年以上少有住房的,按现有规定可以免征个税,那么新“国五条”有什么改动呢?
市地税局税管二科科长刘伟:新“国五条”实行后,个人转让五年以上少有家庭住房的,仍然享受原来的税费优惠政策,所以这部分市民不必急于买卖房屋。目前,税务总局、山东省地税局尚未出台新的有关政策。即便是要出台,也需要时间来制定相关细则。所以现阶段市民不必恐慌,更没必要扎堆买卖房屋,损害自己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