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对买房常识一无所知的购房小白,拜读网络上的买房攻略帖子,学习别人的买房经验是必须的,梳理清买房的流程也是必要的,买房程序究竟是怎么样的呢?如果需要贷款,也需要花时间去研究下买房办贷款流程,只有知道了这些程序办理起各种手续才会得心应手,不慌不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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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丨 发布于2020-04-21
近期全国多个城市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告急。媒体普遍说法是:秋季楼市销售量攀升,贷款买房的人急剧增加,他们一拥而上,把钱“提空了”。这说法听起来有些道理,再加追问: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无论单位还是个人缴存部分,公积金都属职工个人所有。虽然由各地方管理核心保管(强制储蓄),但是你的那部分,总是你的,怎么会“取空”呢?
公积金制度建立起来之后,长期就饱受非议。一个原因是:公积金增值能力很弱。目前公积金当年存款利率为0.35%,5年期存款利率为4%,甚至低于银行存款利率。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后,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不会提取,剩下的钱就成为公积金“沉淀存款”。由于近年来房价大幅上涨,首付比例提高,越来越多人的住房公积金只能无奈地“沉睡”在帐户上。尤其越低收入者,他们的公积金使用率越低。据前证监会主席郭树清2011年透露的数据,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为2.1万亿。具体数字多少,各地尚没有明确数据公开。这笔钱成为上至核心部门,下至地方政府争夺的目标,有“唐僧肉”的说法。
我国公积金管理机构实行名义上的双层管理,公积金管理核心全面负责收集、核算、提取、保值等主要业务;在它之上有负责*决策的管理委员会。由于管理委员会成员构成复杂,政出多门,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履行了全部职能。这个法律规定的“非营利单位”事实上成了掌管巨大财富的小金库。从甘肃兰州陈其明案,到湖南郴州的李树彪案,大大小小的公积金贪污挪用案件多年来屡屡爆发,并且大多是窝案。今年吉林通化又爆出车世刚挪用骗取公积金案,数额高达11亿元,多名官员涉案。为遏制贪腐案,住建部曾对部分城市公积金联网监控,一些银行也被委托“公积金托管”,但是很显然,只要管理核心官员还有生杀予夺的职权,贪腐永远是免不了。
官员非法侵夺之外,还有公开挪用。根据法律规定,住房公积金除了存款,仅能用于购买国债。2008年经济危机后,政府尝试推动公积金用于保障房建设。2009年住建部联合七部门下发通知,对公积金用于保障性住房提出实施意见。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规定,这个政策显然是不合法的,这份意见也强调“留足备付准备金”“贷款利率上浮”“严格控制规模”,地方的热情无疑受到了很大鼓舞。各地保障房(包括经适房、廉租房)建设热火朝天,住建部还派出督查员巡视。这笔公积金是否全额收回,审计部门对这场“大挪用”给出什么样的财务结论,至今未见明确报道。
面对住房公积金的庞大存量,证监会多年来一直在游说,试图让这笔钱进入股市。去年6月份,证监会官员称住房公积金入市已经取得实质性进展,全国多部委专家小组赴全国调查,为修订《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做准备。正如养老金一样,公积金入市恐怕是再所难免。在当下股市背景下,这又要给“公积金闹钱荒”蒙上一层阴影。
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抄自新加坡,本意是“帮助”居民“强制储蓄”,实现居者有其屋。它忽视了真实的困境:“强制储蓄”在伦理上是站不住脚的,它必然遭到民众长期质疑。稍有闪失,这种质疑会更变成愤怒(当下“钱荒”,各地公积金管理核心都采用了延迟给付,增加手续等手段阻止民众支取)。官员根本无力妥善地“看管”好这笔钱。简单地“封存帐户”,就必须面对“资产贬值”的质疑;拿它保值增值,又要承受道德风险。问题要回到原点: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否从一开始就是不正当,不可实现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