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对买房常识一无所知的购房小白,拜读网络上的买房攻略帖子,学习别人的买房经验是必须的,梳理清买房的流程也是必要的,买房程序究竟是怎么样的呢?如果需要贷款,也需要花时间去研究下买房办贷款流程,只有知道了这些程序办理起各种手续才会得心应手,不慌不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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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丨 发布于2020-04-21
公积金贷款是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的在职职工,为购建住房或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那么,衢州公积金贷款条件、衢州公积金贷款流程、衢州公积金贷款额度的政策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来看一看。
一、衢州公积金贷款条件
第五条 连续足额6个月缴存住房公积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衢州行政区域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
(二)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在衢州行政区域内购买住房的,须签订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并支付占购房款总额30%以上的首期付款;建造、翻建或大修住房的,须提供有关部门批准文件;
(四)借款人还清公积金贷款后,如需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其申请贷款距上次还清贷款时间间隔视各地公积金缴存情况自行确定。在市本级(不含柯城、衢江和巨化公司,下同),借款人还清公积金贷款后,即可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
(五)借款人须以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的总价值设定全额抵押;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 申请贷款的时限:
(一)购买商品房的,借款人应在订立购房合同并支付首期付款后的12个月内,提出贷款申请;
(二)购买二手房的,借款人应在办妥房屋交易过户手续,交纳房屋契税(以《房屋契税证》所载明的时间为准)后的12个月内,提出贷款申请;
(三)建造住房的,借款人应持有关部门批准文件,在建造房屋竣工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后的12个月内,提出贷款申请;
(四)翻建或大修住房的,借款人应持有关部门批准文件,在完成房屋翻建或大修工程后的12个月内,提出贷款申请。
二、衢州公积金贷款额度、期限
第七条 每笔公积金贷款的额度应同时符合以下限额标准:
(一)不高于购建房款总额的相应比例。其中: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其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房款总额的70%;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其贷款额度不超过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所需费用的60%;购买二手房的,其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房款总额的50%;
(二)可贷款额度按以下公式计算:可贷款额度=借款人及其配偶贷款时月缴存公积金额×12(个月)×20(年);
(三)月还款额不超过借款人家庭月平均收入的50%;
(四)贷款额度不高于市公积金管委会确定的较高限额。借款人及配偶双方均按规定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较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其中二手房较高贷款额度为25万元);仅借款人或配偶一人按规定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较高贷款额度为25万元(其中二手房较高贷款额度为15万元)。各县(市、区)和巨化公司的住房公积金较高贷款额度,视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和贷款需求情况自行确定。
第八条 贷款期限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贷款期限*长不得超过20年,其中贷款额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一般不超过10年;贷款额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含20万元)的,一般不超过15年;贷款额在20万元以上40万以下(含40万元)的,不超过20年;
(二)借款人*终还贷期限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三)购买二手房的,其住房竣工至贷款申请时的年限(即“房龄”)与申请贷款年限之和不得超过40年。
三、衢州公积金贷款流程
第十一条 公积金核心按下列程序受理贷款:
(一)对借款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偿还贷款本息能力进行审核;
(二)对借款人信用记录进行查询;
(三)与借款人就公积金贷款有关事项进行面谈,形成面谈记录;
(四)初步确定贷款额度、期限、还贷方式及月还贷金额;
(五)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贷款事项,作出准予贷款、或不准予贷款、或建议调整贷款申请的决定,并通知借款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第十二条 签订贷款合同
(一)借款人、公积金核心、受托银行三方(如属期房贷款的,需增加售房单位一方,共四方)共同签订《衢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合同》(含借款房屋抵押合同,以下简称《贷款合同》)。
(二)房屋共有权人作为共同债务人须在《贷款合同》上签字,承担其共有产权的抵押责任。
第十三条 签订《贷款合同》后,借款采取以下方式办理:
(一)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由受托银行按《贷款合同》约定,将借款以转帐方式划入售房单位开设的结算帐户内。
(二)借款人购买二手房,建造、翻建或大修住房的,由受托银行按约定,以转帐方式划入借款人个人帐户。
第十四条 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不足以支付商品房购房款时,可用同一抵押物,同时向受托银行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即办理“组合贷款”),组合贷款的抵押物应同时向公积金核心和受托银行设定抵押。
第十五条 当公积金贷款资金不足时,公积金核心将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按“轮候制”确定贷款发放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