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对买房常识一无所知的购房小白,拜读网络上的买房攻略帖子,学习别人的买房经验是必须的,梳理清买房的流程也是必要的,买房程序究竟是怎么样的呢?如果需要贷款,也需要花时间去研究下买房办贷款流程,只有知道了这些程序办理起各种手续才会得心应手,不慌不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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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丨 发布于2020-04-20
为维护广大缴存人的合法权益,堵塞骗提套取漏洞,防范安全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对自住房的保障作用,根据有关政策,结合我市实际,特做如下调整:
一、申请住房公积金第2次贷款的,执行“提了不贷”、“贷了不提”的规定。
二、同一套(栋)期房限一次提取。有提取记录的二手房,提取间隔时间必须满两年。
三、异地购(建)房提取,产权证必须满两年(申请人或配偶在购建房地工作或有常住户籍的情形除外),但不得超过第三年。
本通知自2016年8月1日起执行,此前规定与本通知不相符的,按本通知执行。
株洲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对购(建)房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政策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政策自2016年8月1日起实施。
一、申请住房公积金第2次贷款的,执行“提了不贷”、“贷了不提”的政策。
主要说明:此规定是基于原有政策进行调整。原政策明确规定产权人第2次使用公积金购(建)房,执行可提可贷政策。现政策调整为“提了不贷”、“贷了不提”,即,同套(栋)住房若已办理购(建)房提取,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就不能办理购(建)房提取,但不影响按月对冲和还贷提取。
适用条件:8月1日起,属于住房公积金第2次贷款的不允许又提又贷。
二、同一套(栋)期房限一次购房提取。
主要说明:同一套(栋)期房限一次购房提取是指该套(栋)房在合同备案期间,无论产权人是否更名,核心只认该套(栋)房,产权人及共有产权人凭合同提取公积金只能有一次,不因合同变更而多次进行公积金提取。
适用条件:
1、未发生变更的期房。备案(所有权)人可凭合同、首付发票等资料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购房提取。
2、发生过变更的期房。若原备案人未申请购房提取或已退回所提取的公积金,现备案(所有权)人可凭合同、首付发票等资料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购房提取。
三、有提取记录的二手房,提取间隔时间必须满两年。
主要说明:
一手房,又称新建商品房,是指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建造的,建成后用于市场出售、出租的房屋,包括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自建自用的住宅或其他建筑物,不属于新建商品房范围。新建商品房特指进入房屋市场进行交易,第1次进行产权登记的房屋。
二手房,是指进入房屋市场进行交易,第2次及以上进行产权登记的房屋,包括二手商品房、允许上市交易的售后公房、经济适用房等。同一套(栋)房交易后,除共有产权人外,一年之内不办理两次提取。有提取记录的二手房是指该套(栋)住房发生过二手房提取事实的。提取间隔时间必须满两年是指购买二手房的新产权人申请提取公积金的时间,距上一次(*近一次)该套房的提取时间必须满两年,且提取的时限限定在第三年内,逾期不予办理。
适用条件:发生过提取事实的二手房,再次进行交易。
四、异地购(建)房提取,产权证必须满两年(提取人或配偶在购建房地工作或有常住户籍的情形除外),但不得超过第三年。
主要说明:
1.本规定之“异地”是指株洲市行政区域以外的其它地方。
2.异地购(建)房属实,凭产权证办理的,下列情形可当年申请提取:
①已办理商业银行住房贷款且未办理还贷提取并符合规定时间的;
②本人(或配偶)具有购(建)房所在地户籍的;
③夫妻一方在购(建)房所在地工作半年以上的。工作证明以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及流水、医保或社保证明为准。
3.不符合上述条件,但购(建)房情况属实,已取得产权证的,须满两年,在产权证颁发之日起的第三年内申请办理。
4.异地购买期房,能查实合同备案的按原政策执行,不能查实合同备案的,按上述第3条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