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对买房常识一无所知的购房小白,拜读网络上的买房攻略帖子,学习别人的买房经验是必须的,梳理清买房的流程也是必要的,买房程序究竟是怎么样的呢?如果需要贷款,也需要花时间去研究下买房办贷款流程,只有知道了这些程序办理起各种手续才会得心应手,不慌不忙。
管城区
郑东新区
高新区
中原区
二七区
经开区
金水区
中牟县
航空港区
惠济区
新郑市
上街
荥阳市
平原新区
郑州周边
新密市
巩义市
登封市
其他
不限
一室
二室
三室
四室
五室
五室以上
不限
刚需
养老
投资
名校周边
地铁周边
不限
6千以下
6千-1万
1万-1.5万
1.5万-2万
2万-3万
3万以上
热心网友   丨 发布于2020-04-20
在马鞍山,只要谈及买房,大多数购房者都会比较关注公积金贷款问题。其中关于马鞍山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马鞍山公积金贷款流程怎么走、马鞍山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多少等问题购房者反应比较强烈。下面小编就和购房者一起来探讨一下买房中会牵扯到的公积金贷款问题。
一、马鞍山公积金贷款条件
第六条 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马鞍山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长期居住身份,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个人信用良好;
(二)借款人及其配偶没有住房公积金债务或其他数额较大、可能影响还款能力的债务,没有为其他人贷款提供担保;
(三)借款人及其所在单位缴存公积金满一年以上并且贷前6个月按规定连续足额缴存,无滞纳欠(缓)缴情况;
(四)有合法的购买自住住房的合同(协议)及其他证明资料,以及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的自筹资金(含支付的购房首期付款);
(五)借款人同意采用本办法第四条中的一种担保方式,并办理相应的手续;
(六)管理核心认为需要具备的其它条件。
第七条 购买未竣工的期房,其房地产项目应符合贷前条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将期房项目的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房屋预售许可证等资料报管理核心审查、备案。管理核心在发放贷款前应对楼盘项目进行现场勘察。
二、马鞍山公积金贷款额度、期限、利率
第八条 贷款额度。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较高限额,由管委会根据马鞍山经济发展水平和公积金使用计划等有关因素综合确定并适时调整。
(二)可贷款额度的一般计算公式为:(借款人及配偶公积金缴存基数之和*控制比例)×12个月×贷款年限。控制比例由管理核心根据借款人工资水平、家庭生活正常支出、房价等因素在25%~50%区间确定。
未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配偶和单身借款人的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关系)可作为共同还款人。共同还款人的工资收入不作为计算贷款额度的依据,但可计作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在确定贷款期限时予以考虑。
(三)每笔公积金实际贷款额应同时符合下列限额标准:
1、不得超过所购住房全部价款的70%;
2、不得超过当年规定的公积金贷款较高额度;
3、夫妻双方仅借款人一方在马鞍山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以及符合条件的单身职工贷款的,贷款额度原则上控制在较高限额的2/3以内。
(四)购买二手房的贷款额度还须适用以下标准:
1、房龄在5年以内的,贷款限额为评估价的70%;
2、房龄在6~10年的,贷款限额为评估价的60%;
3、房龄在11年以上的,贷款限额为评估价的50%。
第九条 公积金贷款*长期限为30年。
借款人实际贷款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借款人的法定退休年龄与其贷款时年龄的差。如借款人具有良好信誉及偿还能力的,可视情适当延长,但*长不得超过5年。
购买二手房的贷款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公积金贷款*长期限与所购住房房龄的差。
列入拆迁范围的住房,不再发放公积金贷款。
第十条 公积金贷款利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利率标准执行。
个人住房贷款期限在1年(含1年)以内的,如遇法定利率调整,仍执行借款合同利率;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如遇法定利率调整,于次年1月1日起,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标准。
第2十条 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应如实填写公积金贷款申请书,并提交下列资料:
三、马鞍山公积金贷款流程
(一)借款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借款人与配偶的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借款人与共同还款人系直系亲属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借款人及配偶所在单位应在贷款申请书相关栏中盖章证明其缴存公积金工资基数及缴存情况;
(三)合法的购房合同(协议)及30%以上预(首)付款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购买二手房申请贷款的,需提供具有专业资质、信誉良好的房屋评估机构出具的房屋估价报告书、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公积金缴存人保证贷款的,需提供保证人相关证明资料;
(六)管理核心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第2十一条 住房公积金贷款由管理核心直接受理或委托相关机构受理。建立贷前面谈制度,受理人对借款人提供的申请资料进行真实性核验。
第2十二条 管理核心根据本办法相关规定和借款人的经济条件状况,综合确定贷款额度和贷款期限。
第2十三条 借款人、贷款银行、管理核心、担保机构及保证人分别按本办法规定签订借款、保证及抵押合同。借款人配偶及共同还款人也需在合同上签字。
第2十四条 借款合同生效后,贷款银行按借款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将贷款用转帐支付的方式,划转到售房单位(售房人)或代为办理住房买卖的中介机构在银行开立的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