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对买房常识一无所知的购房小白,拜读网络上的买房攻略帖子,学习别人的买房经验是必须的,梳理清买房的流程也是必要的,买房程序究竟是怎么样的呢?如果需要贷款,也需要花时间去研究下买房办贷款流程,只有知道了这些程序办理起各种手续才会得心应手,不慌不忙。
管城区
郑东新区
高新区
中原区
二七区
经开区
金水区
中牟县
航空港区
惠济区
新郑市
上街
荥阳市
平原新区
郑州周边
新密市
巩义市
登封市
其他
不限
一室
二室
三室
四室
五室
五室以上
不限
刚需
养老
投资
名校周边
地铁周边
不限
6千以下
6千-1万
1万-1.5万
1.5万-2万
2万-3万
3万以上
热心网友   丨 发布于2020-04-20
[摘要]天津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公积金贷款对户口有限制吗?外省农村户口,是否能使用公积金贷款?天津公积金出台了哪些新规定?为此,小编针对以上问题来为大家简单总结。
天津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公积金贷款对户口有限制吗?外省农村户口,是否能使用公积金贷款?天津公积金出台了哪些新规定?为此,小编针对以上问题来为大家简单总结如下:
公积金贷款对外地户口没有限制 如果是外地的话需要提供一个天津本地的联系人;公积金贷款要求在贷款前 公积金必须连续缴足12个月,帐户正常。跟据每个月的缴存额度和缴存比例,贷款年限,可以算出贷款额度,然后根据房子的价钱来确定公积金贷款额度。
天津发布新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费补贴政策
近期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获悉,根据《天津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本市《关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费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已施行满5年,到期废止。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市下发了新版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费补贴有关政策通知,延续针对低收入家庭解决住房问题的支持力度,减轻困难职工住房消费负担。
新通知规定: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的担保费补贴政策,仍按《关于对购买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实行担保费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对购买限价商品住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实行担保费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本人或其配偶为被拆迁人,经国土房管部门批准购买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且正常还款的借款人,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费补贴。经国土房管部门批准购买限价商品住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且正常还款的职工,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费补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会同相关部门对担保费补贴情况进行定期核查,发现职工申报情况不实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有权追回已补贴资金。
天津公积金出台新规:离婚期间原借款人继续还款
为解决借款人死亡、离婚或贷款抵押物灭失、拆迁等原因需变更借款人、抵押物的问题,规范和公开办理程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日前制定下发《天津市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变更借款人、抵押物操作规定》,并从7月9日起正式施行。
规定明确,出现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借款人离婚且涉及住房产权转移的情况,房屋继承人或受让人可向贷款银行申请变更借款人。
申请变更借款人的条件包括有:1.申请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申请人对住房享有继承权或受让权;3.申请人及配偶应符合《天津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贷款办法》)中第九条至第十二条规定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4.申请人及配偶按照《贷款办法》中第十四条规定的还贷能力计算的可贷额度应不少于剩余贷款本金;5.申请人年龄与剩余贷款期限之和不超过法定离退休年龄后5年(国家另有规定可以延长的,不超过延长后的退休年龄后5年,*长不得超过70周岁);6.因借款人离婚申请变更的,原借款人应在变更手续办理期间继续承担还款义务;7.原贷款采用抵押担保方式的,变更后的贷款应采取保证担保方式;原贷款采用质押担保方式的,不予办理变更手续,房屋继承人或受让人应提前清偿贷款;8.申请变更时,申请人应还清当月及以前的全部应还贷款本息,不存在逾期。
出现原抵押物毁损或灭失;原抵押物已公告拆迁的情况,借款人应主动向贷款银行申请变更抵押物。
申请变更抵押物的条件包括有:1.原贷款采用抵押担保方式的,借款人应同意变更为保证担保方式;2.借款人应以其他自有、共有或第三人住房,作为变更后的反担保抵押物,反担保抵押物需已取得《房地产权证》;3.变更后的抵押值按原贷款本金金额确定,且不得超过新反担保抵押物现值的80%,新反担保抵押物现值按照评估价值确认。
据悉,市公积金管理核心负责全市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变更借款人、抵押物审批和管理工作。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承办银行负责受理变更申请及审核、签订变更协议及交接有关贷款资料工作。天津市津房置业担保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办理保证担保及反担保的变更,并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