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对买房常识一无所知的购房小白,拜读网络上的买房攻略帖子,学习别人的买房经验是必须的,梳理清买房的流程也是必要的,买房程序究竟是怎么样的呢?如果需要贷款,也需要花时间去研究下买房办贷款流程,只有知道了这些程序办理起各种手续才会得心应手,不慌不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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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丨 发布于2020-04-20
商业贷款2016 年限 贷款利率
一年以内(含一年) 4.35
一至五年(含五年) 4.75
五年以上 4.9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2016 五年以下(含五年) 2.75
五年以上 3.25
住房商业贷款利率就是指贷款买房的贷款利率,其计算公式为贷款利息=贷款金额*贷款利率*贷款期限=贷款金额*天数*日利率=贷款金额*月数*月利率=贷款金额*年*年利率。
优惠利率调至八五折
房贷市场政策变化之一,即9月份商业贷款首套房首付统一调至30%,之前90平方米首付20%的优惠取消。紧接着,各银行将首套房优惠利率不约而同地调至八五折,彼此“心照不宣”。首套房首付和优惠利率折扣的上调,在很大程度上抑制了头次置业人群的购房需求。
而公积金贷款在首套房贷款政策上,并没有一刀切的从紧,仍然以90平方米为界,实行差别化的信贷政策,即头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较低可首付20%,90平方米以上较低首付30%。
首付50%、利率上浮1.1倍
2010年房地产贷款市场又一出镜率极高的词即“认房又认贷”,二套房“认房又认贷”细则于2010年7月份进入正式实操阶段。对于借款人购房时查出名下现有全款购买的房屋,在未出售的情况下,再贷款购房仍会被认定为第2套房;对于借款人之前曾贷款购房,即使是贷款购置的房产已结清出售,再贷款时还是会被认定为第2套房。根据二套房政策,如果是被认定为第2套房的购房者,那么再贷款时一律按照首付50%、利率上浮1.1倍来执行。二套房贷款的从严,对于投机*型人群给予有利打压。
三套房贷款
在三套房贷款上,商业贷款和公积金没有像首套、二套房贷款那样“各行其是”,而是在贷款步调上达成一致,对第三套房严禁发放贷款。同时,严格按照“认房又认贷”的认定标准,如果借款人名下有过两套全款住房且未出售,或是借款人名下有过两次贷款纪录的情况,无论贷款是否结清,房产是否出售,都无法使用商业贷款或是公积金贷款再购房。三套房的停贷直指*投机型人群,使得宏观调控政策从真正意义上能够保障中低收入家庭买房,对平抑北京过高的房价走势较为有利。
存量房贷,是指2008年10月27日房贷新政出台前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中尚未还清的部分。央行当时决定,自2008年10月27日起,金融机构对居民头次购买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提供贷款,其贷款利率的下限可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较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
2009年1月1日,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四大行出台关于存量房贷优惠政策,根据四大行近日规定,只要2008年10月27日前执行基准利率0.85倍优惠、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优质房贷客户,原则上都可以申请七折优惠利率。
贷款利息=贷款金额*贷款利率*贷款期限=贷款金额*天数*日利率=贷款金额*月数*月利率=贷款金额*年*年利率
贷款天数=实际公历天数(如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5月24日应该为1月实际天数+2月实际天数+3月实际天数+4月实际天数+5月24天)算头不算尾.
日利率=年利率/360
月利率=年利率/12
注:央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均为年利率
住房商业贷款利率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1)贷款的对象为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城镇的常住户口或有效的居留身份,即要求借款人的合法的身份。
(3)有相对来说比较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的本息的能力。
(4)首付款的要求,各个银行间有些许差异。
(5)有贷款人的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符合的规定条件、具备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偿还贷款的本息并来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