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对买房常识一无所知的购房小白,拜读网络上的买房攻略帖子,学习别人的买房经验是必须的,梳理清买房的流程也是必要的,买房程序究竟是怎么样的呢?如果需要贷款,也需要花时间去研究下买房办贷款流程,只有知道了这些程序办理起各种手续才会得心应手,不慌不忙。
管城区
郑东新区
高新区
中原区
二七区
经开区
金水区
中牟县
航空港区
惠济区
新郑市
上街
荥阳市
平原新区
郑州周边
新密市
巩义市
登封市
其他
不限
一室
二室
三室
四室
五室
五室以上
不限
刚需
养老
投资
名校周边
地铁周边
不限
6千以下
6千-1万
1万-1.5万
1.5万-2万
2万-3万
3万以上
热心网友   丨 发布于2020-04-20
购房阴阳合同的效力是什么,房屋买卖合同如何成立呢?为了解决这类问题,小编在这里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一些资料,希望这些资料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购房阴阳合同的效力是什么
所谓“阴阳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采用订立两份以上合同的方式,一份对外,一份对内,其中对外合同的价格或其他条件并不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而是用于完税或出于其他目的;对内合同可以是一份也可能是数份。可以是书面,也可以是口头,其内容反映了双方的真实意思。在本案中,被告张丰毅与原告张京华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就房屋转让达成协议,协议上约定的房屋价款为25.5万元,而同时又另行约定房屋实际转让价为33.5万元。
这种情况在目前的二手房买卖活动中时有所闻,即就同一套房屋约定两个价格订立两份合同,用约定较低价格的合同办理手续,而私底下按照较高价格的约定交易房屋,以逃避缴纳部分税收。“阴阳合同”是一种违规行为,在给当事人带来“利益”的同时,也蕴含着风险,因此而引发的纠纷屡见不鲜。类似问题在租赁房屋情形下也时有出现,承租人与出租人签订两份租金不同的合同,一份合同交给单位以取得“房贴”,另一份为实际履行的租赁合同,承租人据此取得差价。
房屋买卖合同如何成立
房屋买卖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一方交付房屋并移转房屋所有权于他方,他方受领房屋并支付价金的合同。其中负转移房屋所有权义务的一方当事人称为房屋出卖人,负给付价金义务的他方当事人称为房屋买受人。房屋买卖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不仅要遵守《民法通则》、《合同法》等的规定,还应当受《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土地管理法》等的规范和管理。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第六十条第三款规定:“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此处的“应当”应理解为强制性规范,说明房地产物权的变动以登记为成立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