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对买房常识一无所知的购房小白,拜读网络上的买房攻略帖子,学习别人的买房经验是必须的,梳理清买房的流程也是必要的,买房程序究竟是怎么样的呢?如果需要贷款,也需要花时间去研究下买房办贷款流程,只有知道了这些程序办理起各种手续才会得心应手,不慌不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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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丨 发布于2020-04-20
对于*近房地产调控政策“国五条”细则的出台,一度被誉为“史上*严厉”。不过,仔细研读文件后发现,“新政”并没有想象中那么新,20%的个人所得税不过是将执行不太好的旧税重提。那么,为何“旧税”执行不好?或许在操作层面,我们还需要更多更细化的制度设计。
很多时候,调控总是有局限性的,甚至引发误读。
诸如,有些媒体将此次所谓20%的个人所得税解读为“加税”其实并不妥当。在二手房交易的过程中,对个人所得税的要求为“对住房转让的个人,能够提供完整、准确的有关凭证,能够正确计算应纳税额的,应采取查账征收,依应纳税所得额的20%计征个人所得税;对纳税人未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有关凭证,不能正确计算应纳税额的,应采取核定征收,税率暂定为计税价格的1%。”
只不过一直以来,由于房地产市场价格增速过快,加上许多房屋初始价格难以估算,很多地方采用简化方法,不严格按照个人所得税法执行,售房者更倾向于选择按照计税价格的1%来缴税,新政不过是对前者的严格执行做出强调,这并非新税。另外,出售满五年的少有自有住房仍然是免个税的,新政更多的是强调对投机房产行为的打压。
之所以以前会出现“二选一”的税率,是个税征收执法不严造成的。这条新政并非冲着“课税”而去,而是意在加强对买卖双方签订“阴阳合同”这种避税方式的管控,但这种管控也并非新鲜事,早在2010年下半年,对于加大住房交易市场的检查力度就已经在一些城市奏效。此次新政不过是“重来”的个税。
窃认为,此次所谓“新政”的出台,减少市场上二手房的交易的同时也能行之有效地抑制*和投机的需求,如果投机房产的人群被彻底挤压出市场,投机房产者进入市场的信心就崩塌了,意味着可以堵住“入口”。
有趣的是,明明是早就有的政策,仅仅做了重提和强调,就造成了第2天地产股的全面跌停,市面出现大量恐慌抛售的二手房源,可见,“新政”为社会带来的心理影响远大于其本身在经济上起的效用。
2011年9月以来,严厉的调控措施让房地产业资金难以回笼,新建住房增速出现下降,这也意味着今年市场中新房的存量有所下降。“国五条”新细则的出台则又会让市场中二手房的交易量萎缩,不过,萎缩的交易量是否真的就完全是*型住房?市场中*型住房和改善型住房的分野并非那么清晰,“国五条”的“砍刀”到底能砍到谁,真是痛者自知。
不是用纯粹的政策而是用税收工具来调节,这恐怕即将成为未来房地产市场调节的方向。但是,为何普通人对于此次强调个税征收的观感并不好,恐怕要回到这种个税征收力度的合理性讨论上来。
突然之间的“重税”之下,我们也需要正视一些问题。比如价格上涨和价值增长,二者之间并非能够完全画等号。中国房价在十年时间中看似上涨差不多五倍,但是,货币的购买力显然已经和十年前大有区别。售房者的真实*,应当考虑到CPI涨幅、货币增量等因素。黄金价格颇能说明问题,近十年来,黄金价格的年平均增长率将近20%,和房价涨幅相当,那么是否将十年前存的金子拿出来卖掉,上涨的部分也应当缴个税呢?这其中的时间变量不可忽视。
当然,作为调控手段而对房产交易课以重税,就是想改变住房是*品的现实。尽管从经济学上讲,个税难以转嫁是基本常识,但税负负担到底转嫁给谁,还要看需求弹性。需求弹性在各地差异很大,例如北京、上海等近十年房价增速快的大城市,需求大于供给的现象一直难以改变,所以,在这样一个卖方市场为主导的市场下,很多人担心售房者会将成本转嫁给购房者,也是正常的心理。不同城市的状况需要不同的分析,“一刀切”的做法总会伤及无辜。
房产交易中的个税如何征收?这个问题不仅在于宏观上对整个楼市的调控,更在于地方政策设计者对每个具体城市的不同分析和把握。也就是说,在操作层面需要更多细节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