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对买房常识一无所知的购房小白,拜读网络上的买房攻略帖子,学习别人的买房经验是必须的,梳理清买房的流程也是必要的,买房程序究竟是怎么样的呢?如果需要贷款,也需要花时间去研究下买房办贷款流程,只有知道了这些程序办理起各种手续才会得心应手,不慌不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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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丨 发布于2020-04-20
有不少购房者遇到一种问题,就是购房定金不退怎么办?签订房屋认购书后反悔,能否要回定金呢?对于购房定金能否退回的问题,要分情况对待,认清责任方是归于哪一方,购房合同的具体条款。购房者还应该分清自己缴纳的是购房定金还是订金,二者有本质区别。
购房定金能否退
一般情况下,如果买房已缴纳购房定金,后期反悔不想买房,是属于违约行为,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开发商可以不予退还定金,而如果是开发商违约不卖,则应该双倍奉还定金。在缴纳定金时,会签署《商品房预定协议书》,如无法证明《商品房预定协议书》无效,买方是无权要回定金。
在要求退回购房定金时,要认清是买房自身原因无法购房还是由于开发商的原因。根据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的法律条例” 第2条 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的规定,如果买方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预定协议书》时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明,则《商品房预定协议书》无效,开发商应将已收取的定金退还。否则,协议有效的话,则买方无权要回定金。
根据较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如果购房者没有按照认购书约定与开发商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属买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开发商没有按照认购书约定与购房者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属开发商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具体参照“根据《较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条,当事人签订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意向书、备忘录等预约合同,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买卖合同,一方不履行订立买卖合同的义务,对方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预约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购房定金与订金的区别
购房定金如果不是开发商方出现问题无法履行协议或《商品房预定协议书》被证明无效,那么买方很难要回购房定金,而订金则不同。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的,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合同中,如果写的是“订金”,一方违约,另一方无权要求其双倍返还,只能得到原额。